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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新政,想说爱你不容易——从资质新政看建筑行业的深化改革
发布时间:2017-11-03 文章编辑: 点击数: 741

Tags:建筑行业 资质新政 新常态 企业转型


我理解的常态是这样一种状态:大面上是稳定的,基本要素变化不大的状态。如今的建筑业尚未处于“新常态”——旧业态将逝去,新业态未确立。


建筑行业现状


当前的建筑企业,面临的是“市场疲软、政策收紧、管理欠账”三座大山下的生存和发展问题。紧迫要求企业进行“升级、转型”。


市场下行,低速增长。数据和感受都说明,行业衰退,已成定局。迹象从2010年开始,时滞效应正在充分释放。可能局势比预想的要恶劣,极具挑战性。正可谓“暴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一直高歌猛进的增长,怎么能始终持续呢?单纯从速度上看,由高速增长蜕变为低速增长甚至不增长,这是个剧烈的时期。


而现在还远远没有到达"新常态"。仍是处于一个旧业态转向新业态的激烈振荡的中间态时期。旧业态具有"高增速、大规模、多机会、低利润、旧模式、恒盈利"的特征,有大量企业和人员涌入建筑业,及其紧密跟进上游的房地产业的状态;而"突然"的增速下降、规模缩减,伴随市场、政策、管理的致振因素,建筑业将处于3~5年的激烈调整期,期间行业内分化激烈:一是从业企业和人员将大量退出,部分以“破产、重组、重整、入监、跳楼”等悲剧色彩呈现;二是大量的建筑业企业和人员熬煎中以期重生;三是只有少部分国、央背景企业,和产品结构较为合理,具有前瞻性提前布局分散风险且有良好信誉的民企,能够较好地顺应这一剧烈变革。对于那些认为行业洗牌正是提升业内素质,值得乐观其成的观点和态度,是看不到这次的变革对企业家整体的伤害和对社会的伤害的严重程度,缺乏高度和动荡引起的社会成本。防止悲剧产生,减少社会成本,是业界良知和责任所在。


新业态,仍未可知。猜测其特点应为"低增速、靠模式、走出去、集团化、管控力",有几点基本可以肯定:一是需求仍不是真实的社会有效需求,而是政策、规划、高利驱动的“引导”需求,也即难以探摸到市场化的内在需求;二是经营模式演变,但没有那么快形成新模式;三是信息化支持精细化有长足进步,但仍然无法从粗放迈步进入精细、敏捷;四是竞争仍无法摆脱关系竞争,不仅仅惯性思维形成的方式存在,还有文化的根性,以及所形成的利益团体的操控能力;五是新工艺产生的管理变革,需要继续研究、开发,适应,如装配化作为工业化的核心工艺,技术可靠性、经济性、社会接受性(转化为有效需求)、政策配套、规范制定推行等均需要时间孕育成熟。


为何“突然”市场下行?——与其说突然,其实也不尽然。“凡大事发生,必有前奏”。从2004年的材料大幅涨价波动,2008年上半年对房地产打压,下半年则施以急救措施,2010年以降,从25%增速逐次降到2014年的10.9%,今年一定个位数,明年则可能5%左右,这就是数据,和信息。不留意或者没有数据能力,则不能明察、明断。那为何下行“突然”?原因之一:国际格局锁定——IMF刚刚调低全球增长率,最大消费美国疲软不振,欧元危机;原因之二:国内增涨无序潮涌效应、新技术颠覆思维、要素平衡钟摆效应;原因之三:政策和管理,后续再谈。所以,下行并非突然,而是“事出有因”。


政策收紧,激荡振动。罗列部分新近政策,也是我们理解行业现状的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关于推进建设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办市[2014]55号)。其他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有关的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2015年11月10日起实施),核心内容是:废止焊工、钢筋工、架子工、维修电工等90个职业资格。


思考1:政策收紧不合时宜——自陈政高部长履新以来,住建部呈现高高喊起,无法落下的行政特点。其一:出台政策非常之多。毛主席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公车伊始,“两年治理、线网库信用、营改增、换证、主体终身责任、资管办法和标准、取消工法、专利、规范或国家奖、淡化法人资质强调个人资格”等等,以我愚见,建企的文化水平不算高,但是政策敏感性够强,单单企业内部的几个人学习是不够的,研读也是不够的,能够领会和融合贯穿,且认真执行,那是不容易的!


思考2:政策招招致命。单挑换证来说,最为简单。住建部说有100000多家建企,统计局说80000多家,取中位数90000家,为了换证,每家花费1000元,则耗费行业利润9个亿,特级就位,权威人士说,200亿进入了黑色通道,后来验证,果然。种种政策,成为消耗行业利润,不是加分,一定不是好政策。再举一例,延长工法6年到8年有效期的声音还没有落地,说取消了!这政策变化快如过隙之光阴。


思考3:且看效果,且行。治理应当;线网库权力需要受限,命关企业生死;营改增注定命运多舛;主体责任最后是法人责任才能落实……在寒冬时,政策收紧了。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才是好政策。请牢记该原则。包括哪些鼓吹洗牌的专家们。(某领导发言说:政策是山雨欲来、一拖再拖、一日三变,窃以为未必是妄语!)


站在理性分析和尽量理解的角度,老实不客气地说:市场的繁荣不是发文件发出来的,在中央政策确定之后,就是行业内的人们一起齐心协力干出来的,当然也包括住建部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干部。


政策好坏,有几点标准。一是是否极大地发挥积极性,繁荣市场;二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劣币,并防止其驱逐良币;三是持续给行业加分,不是减分。以此为标准,那些改来改去的,变化频繁的,模糊不清的,难以执行,不能自洽的,跟各部门不协调的,不符合趋势和社会要求的,都属于“瞎折腾”的范围,应当“以不作为代替乱作为”。


管理欠帐,终究要还。这些年,尤其最近12年,整个国家面临的发展大机遇,是前所未有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毫无悬疑地处于空前发展阶段,这将在建筑历史中,会有浓重一笔。但是我们的管理,没有经历过工业化相适应的“科学管理”的洗礼,也没有进行完整的管理思想的引进消化和吸收。


纵观80年代中后期开始,不断翻新的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一波又一波,但是对建筑行业的管理提升是极其有限的。可以说我们是在边干中边学的一个理由,我们没有为建筑业巨大发展机遇准备好思维、管理、操作的细致而有效的工具。因此,整个阶段充满着特色和管理启蒙时代的特点。包括部委厅局的行业管理能力,企业的守规遵纪和科学组织实施的意识与能力。也由此有诸多管理欠账要算、要补、要清偿。管理欠账终要还——建设行业的管理是最考验管理者智慧、才知、体能甚至“扯皮”能力的。不过,管理终究还是既有科学性,也有艺术性的科学,有基本原理在。


与其它行业积极寻找新技术、新思维,包括全球整合资源能力、价值链上下端延伸、互联网技术、智能机器人等等应用相比,建设行业巨大的生产力,在"应对"换证、行动计划、就位、超速创新、政策躲防、凑齐人数,甚至学习"新"文件中,消耗了不少!更妄言集中资源搞好经营生产工作!主要的欠账有几方面:


一是基础管理构建。很多企业连基本的组织建设、制度保障都没有,凭借一股子义气,一棒子兄弟,创建筑江湖。开会一言堂,指令一电话,财务由老婆,采购小舅子。内控混乱,计划总结都没有,完全是混江龙做法。更谈不上战略、品牌、文化建设。二是人才积累培养。三是技术创新投入。四是盲目乐观环境。这样就对战略环境的变化不敏感,导致跟风,恶性同质竞争,忽视差异化等竞争策略的应用。



资质管理政策“多变”是闹剧


资质管理作为行业管理的“五项御策”,(即:政府监管、企业资质、社会监理、招标投标、业者资格),是对企业对具有管控约束力的,也是体现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相比其它如:政府监督(在逐步松绑)、社会监理(效果欠佳)、招标投标(形同虚设)、业者资格(尚不成熟)资质管理比较成熟、配套。因此要管好行业,抓住资质管理,是个较好的抓手。也正因为如此,资质管理的政策制定、宣贯推行、政策绩效动态评估、修订完善,要慎之又慎!既要充分体现中央让市场配置资源的战略导向,又要充分体现行业特点、社会状况、业者素质、管理模式等等,贴近实际,切实可行。遗憾的是,现在给人的感受是“处于随意而失控边缘”。甚至有"折腾"之虞。细数理由,作为一家之言。


资质管理的核心要素是什么?也即资质的规则,主要应该体现什么?个人理解,是为了保障工程产品的质量和保证产品建造的安全。我们有必要对产品首先进行分类、分级,其次对产品的质量、安全等级进行分类分级,然后适配企业的质量安全的管控能力,以达到目标。表征建筑产品(指大土木范围)、建筑企业的核心要素的提取,就是制定资质管理规则的重要依据。当前,建筑产品以合同额、规模,遗漏了关键的建筑难度、创新程度、建设环境等因素,应当用建筑综合质量安全分级、分类代替合同额等参数,参加对应建企的选择;建筑企业,净资产、纳税额、人员配置、工程业绩、机械设备等不足以反映企业的综合实力。原因在于:强调了硬件,忽视了软件;强调了静态,忽视了动态。净资产是个动态的参数,年度一计审得到的数据。并不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现金流来保障项目的持续推进。公司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高水平,不标志项目参建人员的高水平。


关键在于项目管理水平,尽管公司管理水平高项目管理水平可能高,实际上,更多地对项目管理进行监管,将更好地触及“达成目标的核心相关因素”。管理的问题,80~85%出在中层管理干部身上,工艺质量的问题,大多出在操作工人的身上,但是部分也归咎到管理人员身上。


建企的问题哪里来?建企自身有很多问题,前面特别谈到的关于管理欠账的问题,起主要的在于建筑企业自身。但是这个行业的问题,绝非如此简单单纯。就其实,很多管理问题来自于政策的不切合实际(如定性挂靠)、业主的资金不到位和额外要求、作为产业的工人(农民工为主体)未得到培养、建设环境对于各方职责的规定不够明确(法律主体)等等。而资质管理,对于五个环节均进行着不同程度的管理,但是针对的是以施工企业为主的管理。影响最大的也是施工企业。政策、主体、环境、自身等等因素的叠加,使得建筑企业的管理异乎寻常的复杂,对建筑企业家的身心磨耗也异常巨大,这某种程度减弱了他们对管理的研究和投入。


从源头治理开始,用系统观进行整体系统规划设计,才有可能使全行业处于良好的“在控”状态,尽管企业追随市场,不需要更多的管控,只要合法,就应该任其充分发挥。而投资者,应该具有更大的决策权和决定权,至少在施工单位的选择上。让契约发挥更大的作用。


资质困惑——其中存在问题列举。


一是余其它部委政策不一致时如何办?首先,财政部力推营改增。笔者表达了观点是“政策不可逆、效果不可期、企业当清醒、抓紧做准备”。住建部表达了自己的部分观点,笔者认为深度远远不够,力度远远不足。其次,人社部取消了在行业看来是核心的岗位的从业资格核批。前文已述。我们资质管理在强调技术工人的数量和资证。怎么办?最后,工商注册资本金,不采用实缴,而是认缴。我们在资质管理办法中,采用的又是什么呢?


二是工法取消,奈何奈何?1990年推行工法以来,演变成大跃进生产工法,尤其2008、2010为盛。原因在于2007年3月13日,特级总承包资质设置了:工法、专利、规范或国级奖的条件。为了符合这个条件,企业不仅妄顾自身科技创新成果的积累与基础,甚至于连基础管理簿弱的本质,以超"大跃进"的方式,购买成果、买通渠道等不一而足。使得工法这项原本能其一定作用的积累技术成果的方式,变成了腐败、争议、无法律保护的边缘“废纸”!技术中心围绕着TQC、信息化、工法、规范和成果报奖,现在取消了重要的内容,难不成取消技术中心,回到“旧常态”?工法最致命的就是不受法律保护,连专利都不能好好保护,何况工法。工法的持有权确定,太过轻率,冒昧地问一句:单位大小和工法有关系么?浪费了很多人力物力,现在一张纸,一条文,取消“工法、专利、规范或国奖”,太多轻率,不慎重。


三是特级数量剧增,为何为何?264家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2012年3月12的258家,现在332家,360项。持续增加中(均为民间统计数据,有误勿笑)……可以见证的一个事实是:特级的技术含量越来越低,规模越来越小,管理水平越来越X。


四是下放而非取消是一种恶劣行为。摆明了是放水,而不是简政放权。大家都知道各省都有各省的"算盘":以鼓励企业发展为原则的。举例来说:资质标准有“厂房”条款。"可以租赁",各省自负。这是很容易自证的,厂房这东西,整合资源的理念下,自有是重资产,租赁则是轻资产,何苦不取消,要让各省的主管部门和企业去背负这个“构建租赁合同的原罪”呢?


资质管理办法修订不合时机。时机不合适主要是这样的观点:建筑法作为上位法,是指导建筑业一切法规规章建立的基础。修订完善的呼声日高,传闻有启动修订程序。相较之下,下位的这些规章办法提前修订,有超前和胁迫之嫌。尽管建筑法出台需要时日,但是,稳妥而积极的做法,就是不要大规模地修订现行的资质等重要管理办法。第二个当然是经济不景气时候,不做加法而做表面加法实质减法的政策制定,是被认为有雪上加霜的成分的。第三个当然是调查研究不足的时机,大家可能认为是座谈了一些协会、企业和专家。要是说得绝对一点,建造师、安全员、农民工,都是应该好好大范围地征询实情,征求意见的。难道过分么?他们是行业的直接的参与者和实施者。


行业发展期盼


对行业发展的期盼,可以归结为“重构行业管理规则、激发创新创业热情、激励遵法守法主体、真正市场配置资源、重塑行政管理能力”,真正做到“接到地气、直面需求、对接市场、不离基础”。


总体对业态严重衰变仍缺乏认真深入研究、严肃细致政策评估、积极充分应对准备,"粗放"如行业现状。行业变革!正快步展开序幕!十年后的“十五五年规划”之时,且回头看如今的阵痛,是值得或者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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